【重要通知】107學年度第2學期應屆畢業生證照獎勵申請時程
107學年度第二學期受理107學年度第二學期應屆畢業生考取證照(108/2/1-108/7/31間考取之證照)獎勵時程如下:
一、學生申請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108年5月1日(三)9:00至5月31日(五)17:00。
(未於證照獎勵列表中認列之證照須於此區間提出,就算尚未考,打算去考建議就先提出,請於5月15日前提出)
第二階段:108年7月1日(一)9:00至8月15日(四)17:00。
(應屆畢業生於離校前可申請,請畢業生於離校前確定已審查通過後再離校,以免資料錯誤退件後無法登入系統補件)
二、申請方式:至系統申請後,請攜申請書紙本及證照影本至系辦辦理初審。
校務行政-證照管理系統:http://140.128.71.105/ncutotc/ (帳密與學生篇帳密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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