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8年弱勢學生學習獎勵機制

補助對象;凡具本國在學學籍大學部 研究所學生 具有下列條件均有資格申請

(一)低收入戶學生

(二)中低收入戶學生

(三)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四)特殊境遇家庭學生

(五)原住民學生

(六)未符合學雜費減免但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學生

(七)不同教育資歷且入大學機會較少之弱勢學生

(例:三代無人上大學者 新住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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