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考取證照獎勵申請相關資訊

證照考取期間:111/08/01-112/01/31間在校考取之證照(大一新生111/09/12-112/01/31間考取之證照)

開放申請期間:112/02/15(三) 09:00 - 112/3/17(五) 16:00。

至系統申請後,請務必將申請書紙本及證照影本,送至系辦辦理初審。

校務行政-證照管理系統: https://ncutbase.ncut.edu.tw/ncutotc/ (帳密與學生篇帳密同)

 

學生注意以下事項:

1. 送出申請時請檢查三次以上銀行帳號及分行是否正確,以免退匯造成需繳交手續費30元

2. 郵局帳號為局號+帳號共14碼,在分行查詢時若覺得眼花撩亂,建議先google確定他為第幾支,會比較快(例:太平坪林郵局為臺中13支)

3. 提供之銀行帳戶必須為學生本人之帳戶,若有改名請記得先至銀行更換新名字後再申請。

4. 若遇特殊家庭因素無法申請或自己無法持有銀行帳戶,請務必先告知系辦。

5. 申請送出前,請先匯出申請表,確認證照及銀行封面電子檔有正確顯示再按送出。

6. 若被退件要修改,或是自己要修改,請於修改後按儲存、儲存、儲存(很重要),匯出確認無誤,再按送件。

7. 學生請務必於離校之前,確定審核狀態為【審查通過】,以免資料有誤退件無法修改。

8. 請同學時時刻刻注意自己的證照獎勵審核狀態,若被退件,請記得修改後按儲存才送出,送件後狀態會變為【送件中】、系所審核完畢會變成【系審查符合】、研發處審核完畢會變成【審查通過】,另若證照金額有爭議則會呈現【送審查委員會】,另外並非每張證照都有獎勵金,請各位同學注意。

9. 111學年度後入學之新生若考取自主學習證照(此獎勵也可以申請),須另外申請自主學習證照畢業門檻(另一個系統,目前開發中,申請時程會另行公告)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