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教育部學海飛颺計畫--補助學生出國研修

104年度「教育部學海飛颺計畫」選送學生出國研修計畫

教育部補助學生赴海外研習計畫,徵求有意前往海外研修學分的同學報名參加

計畫目的:教育部為鼓勵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選送在校成績優異學生赴國外大專校院研修,全面擴展國內具發展潛力年輕學子參與國際交流與合作活動之機會,以期培養具有國際視野及實務經驗之專業人才。

學海飛颺:選送優秀學生赴登載於本部網站之外國大學校院參考名冊之學校(不包括大陸及港、澳)修讀學分,研修領域為人文社會科學、基礎科學及工程與生醫科技等三大領域。

補助對象: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並於薦送學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

2.參與學生應通過薦送學校規定之專業及語言能力條件。

3.依教育部計畫要點規定申請計畫補助者,同一申請人,同一教育階段,以補助一次為限。但不同補助類型計畫名額及經費有剩餘時,薦送學校得選送學生至不同補助類型計畫,不在此限。

特別注意事項

1.獲本要點補助經費出國之選送生,不得同時領取我國政府提供之其他出國補助。

2.選送生應於確定出國研修前,與薦送學校簽訂行政契約書,如未簽訂行政契約書,則無法領取補助款。

3.選送生至遲應於本部核定補助計畫次年10月31日前辦妥出國手續,並啟程出國研修,屆期未出國者,視為放棄。

4.選送生自本部核定補助公告日起,在國外就讀期間未滿一學期(學季),不得領取本補助款,已領取者應全數償還,由薦送學校依行政契約書規定負責追償已領補助款,並繳還本部。

5.選送生於赴國外大專校院研修期間,應保有薦送學校學籍(未休學),且在國外不得辦理休學;研修結束後,應返回原薦送學校報到。違反上開規定者,由薦送學校依行政契約書規定負責追償全數補助款,並繳還本部。

有意參與此計畫的同學,請參閱簡章與本校規劃104年度選送學生海外研習之姐妹校名單副檔,填寫「國立勤益科技大學赴境外交換學生計畫」申請表並檢附:

一、中英文成績單

二、語言證明相關資料

請於310日(星期二)下午5點前送至國際事務處國際交流組(行政大樓4樓)

※本計畫補助金額須視是否獲教育部補助與補助金額,方能提供相關補助。

 

國際事務處陳冠蓓2192 張慧玲2191

E-mail:hlchang@ncu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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