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度第2梯次全國技能檢定團體報名注意事項
一、簡章及報名書表可至各全家便利商店、萊爾富便利商店、OK便利商店購買(信封為白色):(發售日期:102年4月30日(二)至102年5月16日(四)。報名日期(團體報名及個別報名):102年5月7日(二)至102年5月16日(四)。(團體報名需滿15人以上,並僅限同一考區)
二、全國技能檢定無論團體報名或個別報名一律採取通信報名方式辦理,團體報名報名表繳交日期:102年5月06日(一)上午9時至下午4時請填妥報名表,並備齊相關證件影本(裝訂於報名表正表背面,並親自簽名切結「與正本相符如有偽造自負法律責任」)及費用繳交至創新研發大樓研發處技術推廣組,逾時恕不受理。
三、團體報名因時效關係,請同學務必把握時間,逾期者請自行辦理個別通信報名。
四、學科測驗時間:102年7月21日(星期日),請考生自行留意准考證之學科測試地點(自104年1月1日起學科成績保留取消,但已取得學科成績保留者,自下年度起保留三年。參閱簡章P36)。
五、術科測驗時間:術科承辦單位測試前10天掛號通知。
六、報名前請先參閱簡章並備妥下列資料:
1.一吋相片二張:相片不得使用印表機列印,亦不得以其餘尺吋裁印,背後書寫姓名、報檢考區及報檢職類,分別黏貼於報名表正表及副表。
2.新式身分證影本兩份:請務必用新式身分證,正、反單面影印各二張(分開黏貼於報名表)。
3.報檢職類所需資格證件影本一份:學生證需有蓋本學期之註冊章。
4.工作經歷證件、職業訓練證明文件、技能檢定合格證件、兵役證明(以需經歷證明者為限)等正、反雙面影本一張。(非必備證件,視報檢資格而定,請參閱簡章規定。)
5.免試證件影本:學科或術科及格成績單(若有遺失請向原成績發放單位申請)。所有報檢資格影本證件均須簽名切結(不需驗正本)。報檢人若提具不實資格證件經發現取消資格,如有違法者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6.報名費用:學科費用及術科費用請查閱報名簡章P15-18(請自備零錢)。
7.報名表因配合95年起技術士證採中英對照,需填英文姓名(請先查明,務必填與護照相同,無護照者可自行漢語拼音填入)。
七、注意事項:
1.符合特定對象人員可申請免繳學科、術科測試費用。特定對象補助每人最多補助3次,同一職類同一級別以補助1次為限,補助次數自99年1月1日起開始計算。(參閱簡章P39-45及P79-82)。並自102年1月1日起,報檢人申請免繳費之補助經審查同意後,未參加學科或術科測試者,不得再申請該缺考職類尚未補助之項目,並扣減特定對象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補助次數一次。
2.年度內全國技能檢定各梯次均受理各職類、級別之「免試術科者」,報名參加學科測試。
3.同一梯次不同職類、不同級別或不同項目技能檢定可同時報名,若同一梯次報檢二個以上職類、級別或項目,致類科測試時間相同時,報檢人僅能擇一職類、級別或項目應檢,另一職類或級別列為缺考,報名費用不退費。
4.參加學科或術科採筆試非測驗題職類,使用未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電子計算器,測試成績扣20分。(參閱簡章P47、P91-93)。
5.在測試場地吸菸、嚼食口香糖或檳榔,經勸導不聽,測試成績扣10分。
6.參加學科及術科採筆試非測驗題時,應檢人於測試中將行動電話、呼叫器、其他通訊攝錄器材隨身攜帶、置於抽屜、桌椅或座位旁者成績扣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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